全是细节!养老机构如何营造认知症友好环境?要点大全来了(收藏)

所属分类:机构动态  来源:镇江12349平台

今天,我们分享河北省地方标准DB 13/T 5544——2022《养老机构认知障碍友好环境设置导则》,向大家介绍养老机构如何在细节上营造出认知症友好环境。以下为《导则》全文(核心内容从第5部分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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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  围

本文件规定了养老机构认知障碍友好环境设置导则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专项要求以及重点区域的设置细则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养老机构进行认知障碍友好环境设置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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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不可缺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5796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GB 38600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GB 50763无障碍设计规范

JGJ450-2018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T 484养老服务智能化系统技术标准MZ/T 131-2019养老服务常用图形符号及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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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认知障碍cognitive impa irment

在一个或多个认知领域内(复杂的注意,执行功能,学习和记忆,语言,直觉运动,或社交认知),与先前表现的水平相比存在显著的认知衰退,其证据基于:个体、知情人或临床工作者对认知功能显著下降的担心,认知功能显著损害,最好能被标准化的神经心理测评证实,或者当其缺乏时,能被另一个量化的临床评估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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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要求

4.1养老机构应首先符合国家及河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4.2养老机构的基地与总平面、建筑设计、建筑设备应符合JGJ 450的相关规定。

4.3养老机构的运营管理应符合GB/T 35796、GB 38600的相关规定。

4.4认知障碍友好环境设置应满足认知障碍老年人的生理、病理与心理特征所产生的特殊需求,能够增强环境的安全性、熟悉性和支持性、提供定向线索及感官刺激。

4.5养老机构在进行认知障碍友好环境设置时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因地制宜。

4.6为贯彻国家技术经济政策,宜遵循国家绿色建筑标准,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4.7装饰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室内环境污染浓度限量应符合JGJ 450第6章的规定。

4.8供认知障碍老年人使用的场地和用房均应进行无障碍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GB 50763的相关规定。

4.9总体风格应去机构化和去商业化,且应符合老年人的日常生活习惯和社会文化特征。

4.10宜采取小规模组团式平面布局,规模大小为8~20人。

4.11宜配置智能化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出入口控制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并符合JGJ/T 484中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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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要求

5.1色彩

5.1.1宜通过不同的主题色彩对不同的楼层或照料单元加以区分。

5.1.2各楼层或照料单元内部地面的颜色与反光度应保持一致,包括门洞部位。

5.1.3墙面、地面与顶面应选择有对比度的颜色,且不应有线条明显的图案。

5.1.4供认知障碍老年人使用的门饰面板应与墙面形成色差;供工作人员使用的门饰面板应与墙面颜色保持一致。

5.1.5供认知障碍老年人使用的门把手应与门饰面板颜色形成色差;供工作人员使用的门把手应与门饰面板颜色保持一致。

5.1.6供认知障碍老年人使用的门框颜色不应与窗框颜色相同。

5.1.7供认知障碍老年人使用的开关、按钮等应与周围墙面形成色差。

5.1.8供认知障碍老年人使用的设施设备表面,如床面、桌面、台面等,应与地面颜色形成色差。

5.1.9适老化扶手的颜色应与墙面颜色形成色差,宜选用家居氛围的木制纹理。

5.1.10鼓励认知障碍老年人发现与使用的设施设备应选用老年人敏感的颜色,如:卫生间门饰面板等。

5.2标志

5.2.1养老服务常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安全标志、文字标志的设计要求、设置与安装、管理与维护应符合MZ/T 131-2019第5章、第6章的有关规定。

5.2.2供认知障碍老年人使用的其他标志应包含文字与图像元素。文字应选简洁、明晰的简体字型;图像可选图形符号、矢量图、照片等形式。

5.2.3在主出入口、电梯口、电梯内、走廊转角等位置应设导向标志,导向标志应有箭头方向。

5.3声环境

5.3.1墙面、地面及顶面装饰材料的选用应进行声学考虑。

5.3.2噪音控制与声环境应符合JGJ450第6章的相关规定。

5.4光环境

5.4.1认知障碍老年人居住、交通与公共区域的照明应符合JGJ450第7章的相关规定。

5.4.2宜选择多种方式的组合型光源,使照明照度可随不同时段、天气和需求进行调整。

5.4.3居室内顶部光源不应在床的正上方,宜采用漫反射光源。

5.4.4居室门口与卫生间洗漱台上方宜设置低亮度的夜灯。

5.4.5应对眩光明显的部位加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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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区域

6.1居室

6.1.1居室的安全性设置,包括但不限于:

a)不应摆放有毒、有刺的植物;

b)不应存在裸露的散热设备;

c)不应设置带轮的家具;

d)宜使用木纹饰面的垂直设备带,可与照明和储物柜整合。

6.1.2居室的熟悉性和支持性设置,包括但不限于:

a)居室规模不宜超过三人,应设置一定数量的单人间;

b)应提供放置个人物品的开放式置物架;

c)用于存放衣物及个人物品的橱柜应放在明显且方便使用的位置;

d)橱柜外部应张贴相应内容物的图文标志;橱柜内部饰面宜选浅色,宜设有部分开放式空间;

e)床旁应设置符合老年人体型与喜好的扶手椅;

f)应鼓励在个人区域内摆放适量的个人物品,包括但不限于抱枕、毛毯、床罩、照片、玩偶等;

g)床旁可设一个稳固、家居风格的小型床旁桌;

h)宜留有放置折叠床或折叠椅的空间,满足必要时家属的陪护需求;

i)不应选用塑料或钢制家具。

6.1.3居室的定向线索设置,包括但不限于:

a)单人间应可以通过不同的床品、窗帘与墙壁布置做到快速识别;

b)双人间、多人间的各个床单位之间应相对独立,可通过不同的家具布局、装饰风格加以区分;

c)多人间内应设置至少两种及以上在颜色与外形上存在明显差异的床头板与床尾板,并交叉放置,便于加强辨识;

d)多人间每张床的床头宜设置不同风格的背景墙;

e)多人间的顶面可根据床单位的不同风格进行单独设计;

f)应在居室明显部位安装一个用于提示信息的白板;

g)应在居室明显部位安装一个阿拉伯数字指针时钟;

h)可设置方便查阅的日历。

6.1.4居室的感官刺激设置,包括但不限于:

a)墙面应选用浅色系,亚光效果,宜设置背景墙,增强室内空间的立体效果;

b)窗户应装厚重的浅色带内衬窗帘,应避免使用有明显线条图案的窗帘布;

c)窗外风景宜为自然景观;

d)窗帘及其轨道应延伸至窗框的外侧,以免遮挡光线;

e)任何设施设备及其显示终端不应设置在窗户前方阻挡视野;

f)床铺之间应安装浅色隔帘,保护老年人隐私的同时,增加遮挡区域的亮度;

g)居室内陈设的装饰品、器皿应与台面形成色差。

6.2居室门口

6.2.1居室门口的熟悉性和支持性设置,包括但不限于:

a)房门门饰面板和五金部件应选择传统的家居风格;

b)门牌号宜为认知障碍老年人熟悉或喜欢的数字,供工作人员使用的门牌号应统一安装在门面不明显的位置;

c)门把手应与门饰面板颜色形成色差,应便于辨认和握持;

d)门口宜安装家居风格的灯饰。

6.2.2居室门口的定向线索设置,包括但不限于:

a)门口外应张贴或悬挂有助于增加房间识别的物品,如老年人本人、家庭或宠物的照片或小挂件等;

b)门口外宜提供摆放个人物品的空间,如记忆盒子等,该空间不应对老年人正常通行造成障碍。

6.3卫生间

6.3.1卫生间的安全性设置,包括但不限于:

a)厕所与洗浴间宜分开设置,且门面标志有明显差异;

b)镜子应设遮帘或便于移出;

c)应留有至少两名工作人员同时操作的空间;d)如设置推拉门,应清晰标明门的开启方向。

6.3.2卫生间的熟悉性和支持性设置,包括但不限于:

a)墙面装饰应采用家居风格,宜选择暖色调的浅色,并与卫浴洁具形成色差;

b)水龙头与面盆应选用易于辨认的传统外形;

c)收纳柜应与墙面颜色保持一致,以减少房间内的杂乱感;

d)镜子应安装在面盆的上方;

e)马桶抽水箱应选用传统家居风格,马桶座圈、马桶以及地面都应形成色差;

f)卫生纸应放置在位置明显,且方便取用的位置;

g)卫生间内应设置便于取放洗漱用品的置物架。

6.3.3卫生间的定向线索设置,包括但不限于:

a)同一建筑或区域内卫生间的门饰面板应使用统一的颜色与外型,并配有图文标志;

b)居室内卫生间宜设置在卧床时方便看到的位置。

6.3.4卫生间感官刺激设置,包括但不限于:

a)应设至少两处人工光源以减少灯影,同时应确保主光源不在洗浴区的正上方;

b)宜设置带装饰图案的吸音板,画面应符合老年人喜好或选择本地风光;

c)宜使用擦手毛巾,避免使用烘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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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空间

7.1主出入口

7.1.1主出入口的安全性设置,包括但不限于:

a)主出入口如安装玻璃门,应在视线高度设有明显、易于辨认的防撞门贴;

b)应有充足、均匀的照明,避免从较明亮的外部进入建筑内部后造成不适。

7.1.2主出入口的熟悉性和支持性设置,包括但不限于:

a)门厅处应设不同类型的居家风格的座椅,以满足不同体型与喜好的老年人的需求;

b)应在主出入口的明显位置设置至少一个无障碍卫生间。

7.1.3主出入口的定向线索设置,包括但不限于:

a)应通过造型凸显主出入口的位置;

b)主接待台应设在主出入口可直接看到的明显位置。

7.1.4主出入口的感官刺激设置,包括但不限于:

a)用于装饰的艺术品应选择直观且有意义的作品,且有清晰的标签说明;

b)不应设置容易产生误解的抽象壁画及艺术品;

c)不应张贴不必要的海报和通知。

7.2照料单元出入口

7.2.1照料单元出入口的安全性设置,包括但不限于:

a)照料单元出入口应设门禁系统;

b)照料单元出入口应做隐蔽处理,并在附近设置一个分散老年人注意力的焦点区域;

c)应避免设置大型工作台,应设置方便老年人与工作人员相互看到彼此的小型服务台;

d)办公区应设置在老年人不易察觉的独立封闭区域。

7.2.2单元出入口的熟悉性和支持性设置,包括但不限于:

a)用于放置宣传品和通知单的架子不应设置在认知障碍老年人走动的区域,应放置在工作人员、访客方便查阅的地方;

b)宜在服务台周围设置多种类型与布局的座椅,部分座椅宜面对面摆放,促进彼此交流。

7.3走廊

7.3.1走廊的安全性设置,包括但不限于:

a)非日常使用的门应上锁或设有门禁,门面与周围墙面颜色保持一致;

b)供工作人员通行的门应做隐蔽处理,可与周围的墙面颜色保持一致或张贴障碍物仿真图片;

c)在夜间需要上锁的通道,上锁后应用屏风或窗帘加以遮挡。

7.3.2走廊的熟悉性和支持性设置,包括但不限于:

a)应设置符合老年人的年龄特点与社会文化特征的装饰画,用于激发认知障碍老年人的记忆与沟通。装饰画表面应做亚光处理。装饰画底边距离地面的高度宜为1.2m;

b)走廊可选用所在城市的主要街道进行命名。

7.3.3走廊的定向线索设置,包括但不限于:

a)应针对认知障碍老年人的徘徊行为设置短循环路径;

b)应确保通往户外安全活动区域的通道有明显的导向标志;

c)通往居室的门不宜彼此直接相对,以免加重混淆,同时增加私密感。

7.3.4走廊的感官刺激设置,包括但不限于:

a)扶手应与墙面形成色差,墙面保护设施应与墙面在色调上保持一致;

b)应避免走廊顶部中间垂直照明;

c)宜通过光线增强走廊的整体轮廓。

7.4电梯

7.4.1电梯的安全性设置,包括但不限于:

a)电梯出入口处地面的颜色与电梯内地面的颜色应保持一致;

b)电梯内应安装适老化扶手。

7.4.2电梯的熟悉性和支持性设置,包括但不限于:

a)电梯内部宜选择令人心境平和的冷色调,饰面应色彩柔和,不应有任何的反光或高光点;

b)按钮仪表盘应选用与墙体有对比度的颜色;

c)电梯内部应设置至少一个座椅,座椅位置不应影响推车的进出。座椅的表面颜色应与地面颜色形成反差;

d)轮椅倒车时使用的镜子应安装在角度合适的高处,避免引起不能识别自我镜像的老年人的不安;

e)电梯内应避免张贴不必要的海报和通知;

f)电梯出入口应设无障碍卫生间或设有明显的卫生间导向标志。

7.4.3电梯的定向线索设置,包括但不限于:

a)供老年人使用的电梯出入口应与周围墙面形成明显色差,用于凸显电梯的位置;

b)电梯内应设置显示楼层号及其主要功能的标志;

c)多层建筑每一层电梯周围墙面应设置不同颜色,电梯内楼层标志的颜色应与其保持一致;

d)电梯内应安装一个阿拉伯数字指针时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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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区域

8.1活动室

8.1.1活动室的熟悉性和支持性设置,包括但不限于:

a)应提供多样化的活动选择,并配置开展相应活动的设施设备,可包含普通类型活动,如收音机、书籍、拼图等;也可包含主题类型活动,如怀旧、感官刺激等;

b)活动室可根据活动类型设置多功能房间,也可设置独立功能房间;

c)应提供多种类型与布局的座椅。

8.1.2活动室的定向线索设置,包括但不限于:

a)应在活动室门口设置显示其功能的图文标志;

b)活动室有多个出入口时,不同出入口的门应设置不同的颜色,以便于老年人找到返回路线;

c)应在明显位置安装阿拉伯数字指针时钟。

8.1.3活动室的感官刺激设置,包括但不限于:

a)活动室应设在自然采光充足的房回;

b)活动室的明显部位宜摆设一个观赏鱼缸,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过度喂养;

c)活动室的电视机应摆放在便于观看到的位置,但不应放在房间的最显眼的位置;

d)如条件允许,可为不喜欢吵闹的老年人单独布置一间没有电视的活动室。

8.2起居厅

8.2.1起居厅的熟悉性和支持性设置,包括但不限于:

a)起居厅宜设置在服务台可观察范围之内;

b)应设置收纳盒与置物架,提供多种活动用品和阅读书刊;

c)应摆放适合不同体型与喜好的多种类型的座椅及沙发,部分座位宜面对面摆放,促进彼此交流。

8.2.2起居厅的定向线索设置,包括但不限于:

a)应设置一个提醒信息的白板;

b)应在明显位置安装一个阿拉伯数字指针时钟;

c)可设置方便查阅的日历。

8.2.3起居厅的感官刺激设置,包括但不限于:

a)宜在起居厅的窗外设置符合老年人兴趣特点的景观;

b)建筑高层内宜增设与动植物接触区域;

c)起居厅宜通过电子设备或平面展板展示平和氛围的大自然影音。

8.3餐厅

8.3.1餐厅的熟悉性和支持性设置,包括但不限于:

a)餐厅的面积不应过大,应为家居氛围,宜控制在50m2以内;

b)餐厅应设置单人、双人与多人餐桌,多人餐桌不应超过10人;

c)应为工作人员留有餐位,便于用餐时与老年人互动;

d)应为有独处需求的老年人设置相对独立的空间;

e)餐饮用具应选择家居风格,应避免使用儿童餐具,应提供防滑餐垫;

f)应在餐厅设置备餐区,备餐区宜为开放式;

g)备餐区宜选择开放式柜橱,或设置清晰的内容物图文标志;

h)餐厅应设有明显的卫生间导向标志。


8.3.2餐厅的定向线索设置,包括但不限于:

a)应设置餐饮相关的装饰画或装饰物,营造餐厅氛围;

b)餐厅出入口应设有明显的导向标志。

8.3.3餐厅的感官刺激设置,包括但不限于:

a)餐饮用具应与桌面以及餐垫形成色差;

b)可提供简单、安全、标志清晰的烹饪设施。

8.4花园

8.4.1花园的安全性设置,包括但不限于:

a)应采用封闭式布局,通往外界的栅栏或围墙前面应设置围挡。围挡不应有可攀爬性,宜使用植物覆盖围挡;

b)供老年人活动的区域不应设置在窗户的开启范围内;

c)通往花园的室内通道与外部通道应过渡自然,不应在颜色与反光度上存在明显差异;

d)通往花园外部出口的通道应与老年人活动的通道形成颜色上的反差,宜与周围植物融为一体;

e)花园通道的硬化路面应平整、防滑、不反光、无棱角、边缘明显,且排水良好;

f)花园内的井盖及其他服务设施应做好隐藏处理。

8.4.2花园的熟悉性和支持性设置,包括但不限于:

a)应采用开放式平面设计和多视点景观设计;

b)应支持开展多种户外活动;

c)通往花园的门宽宜满足带轮的护理床通过。

8.4.3 花园的定向线索设置,包括但不限于:

a)应针对认知障碍老年人的徘徊行为设置环形步行路线。花园内老年人的步行路径无论从室内、室外等多个角度都应清晰可见,宜设置地面导向标志;

b)应在花园出入口处设置无障碍卫生间,卫生间可设在建筑物内,也可设在户外。

8.4.4花园的感官刺激设置,包括但不限于:

a)宜设置在各类天气下均可通往户外区域的外廊;

b)应提供多种类型与布局的休憩座椅,兼顾建筑美学与社会心理学,促进交往;

c)花园植物应无毒、无刺、无害,并定期养护;

d)花圃与植物的高度应便于老年人接触和参与种植、养护。

8.5休闲区

8.5.1休闲区的熟悉性和支持性设置,包括但不限于:

a)应根据不同的社会文化背景与需求,设置不同风格的休闲区域;

b)休闲区可设置消费场所,如咖啡厅或小超市,且满足无障碍设计要求;

c)消费场所可出售符合老年人年龄特征与本土文化特点的商品。商品摆设应整齐、简明,并配有清晰的标签或图文菜单;

d应在休闲区设置无障碍卫生间,且导向标志明显、清晰。

8.5.2休闲区的定向线索设置,包括但不限于:

a)消费场所的门头应采用有较高识别度的色彩;

b)消费场所应采用开放式的平面布局,便于内部环境容易被观察到,吸引老年人主动入内;

c)消费场所的收银台应设置在明显位置。收银机应放置在台面的明显部位,收款金额应清晰可见。

8.5.3休闲区的感官刺激设置,包括但不限于:

a)休闲区应有充足、均匀的光照,应避免使用聚光灯;

b)休闲区内宜通过隔断与软装布置提高语言沟通质量。